想要卷 >历史百科>四库百科>张祜

张祜

【生卒】:792?~853?

【介绍】:

或作张祐,误。字承吉,行三,郡望清河东武城(今山东武城西北),南阳(今属河南)人。晚年寓居丹阳(今属江苏)。早年曾浪迹江湖,狂放不羁。长庆、宝历中曾两谒白居易。大和中,又为令狐楚所举荐,遭权贵贬抑,一生遂以处士而终。张祜苦心作诗,宫词及五律中颇有名篇,当时即享盛名。《全唐诗》收诗2卷又6首,《全唐诗补编·补逸》补4卷,《续补遗》补4首,《续拾》补1首又4句。《全唐诗逸》收张牙诗2句,实为祜诗。有《张祜诗集》多种传世,以南宋蜀刻本《张承吉文集》收诗最多。

【生卒】:约789—约853

【介绍】:

唐代诗人。祜,误作祐。字承吉。邓州南阳(今属河南)人,一说宣州南陵(今属安徽)人。郡望清河(今属河北)。排行三。生年另说为建中三年(782)或贞元八年(792),卒年为约大中十三年(859),并误。早年寓居苏州,有抱负,得李绅称许。元和二年(807)起北上,游魏州,入长安,献《元和直言诗》,投诗韩愈,干谒诸侯,无所获,然诗名渐著。长庆元年(821)再入长安,遭元稹沮荐,入河东节度使裴度幕。三年取解于杭州,刺史白居易首荐徐凝而抑祜。大和四年(830)经天平节度使令狐楚表荐,复入长安,献诗三百首。八年(834)失意东归,遂绝意仕取。开成三年(838)访许浑于润州。后隐居于丹阳。一度为岭南从事,并多次出游。会昌五年(845)应邀访池州太守杜牧,登临唱和,传为佳话。以布衣而终。性狷介不容物,嗜酒任侠。爱苦吟,早年好写“辞曲艳发”的小诗,晚年稍窥建安风骨。为唐代杰出“处士”诗人之一。张为《诗人主客图》列为“广大教化主”白居易之“入室”。《叙诗》等推崇“二雅”和建安至晋末诗人王粲、陶渊明,唐代陈子昂、张九龄等,尤崇李白、韩愈。诗各体兼备,绝句、五律尤佳。题材广泛,宫词乐府、山水题咏尤知名。多写个人遭遇、社会交往、自然风光等,颇有关心民瘼,指斥时弊,忧伤世事的篇章。创作精神接近杜甫和白居易。时人称其“升杜甫之堂”(王赞《玄英先生诗集序》)。绝句凝练含蕴,深情多讽。律诗纯熟工整,自然清畅或豪健俊雅,颇有佳句。唐陆龟蒙评其诗:“短章大篇,往往间出。讲讽怨谲,时与六义相左。善题目佳境,言不可刊置别处。”(《和过张祜处士丹阳故居并序》)《宫词》(“故国三千里”)、《集灵台二首》、《雨霖铃》、《入潼关》、《登广武原》、《题金陵渡》、《观徐州李司空猎》等均为传世名篇。“人生只合扬州死,禅智山水好墓田”(《纵游淮南》)、“树影中流见,钟声两岸闻”(《题金山寺》)等为传世佳句。《新唐书·艺文志四》著录《张祜诗》一卷(《直斋书录解题》卷一九作《张祜集》十卷)。传世以南宋蜀刻本《张承吉文集》十卷最完备。《全唐诗补编》补该集所缺者五首、断句六句。尹占华有《张祜诗集校注》。事迹见《唐才子传校笺》卷六,参谭优学《唐诗人行年考·张祜行年考》、乔长阜《张祜生卒年和三入长安考》、尹占华《张祜系年考》等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#元灏

    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
  • 胡舜举

    【介绍】:宋徽州绩溪人,字汝士。胡舜陟弟。高宗建炎二年进士。绍兴中知建昌军,宽以恤民。有《盱江志》。

  • 彭普贵

    洪武中,在四川聚众起义,攻占十四州县。洪武十二年(1379),被明平羌将军丁玉镇压。

  • 萧銮

    【介绍】:明广东潮阳人,字景和。宣德二年进士。授行人,擢御史。力辨冤狱,平反百余人。都御史王文以为不可,銮力争之,终得解决。官至山西按察副使。

  • 典牧

    官名。晋朝有“典牧都尉”“车府典牧”,为“太仆”的属官。太仆在汉朝为九卿之一,掌管车马和牧畜。晋朝有时设有时不设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太仆》、《晋书·职官志·太仆》。隋朝设典牧署,其官有令、有丞等

  • 嵬迎

    读音:Wéiyíng【综】 西夏人姓(95)。

  • 朱鸟

    亦称“朱雀”。二十八宿南宫七宿别名。《书·尧典》称为“鸟”(“日中星鸟”),《周礼·司常》九旗有鸟隼旗,1978年在湖北随县曾侯乙墓出土的战国初期绘天文纹漆箱盖上,有代表东、西宫的龙、虎纹,没有鸟纹。

  • 芒屩易米

    《太平广记》卷二〇二《朱桃椎》:“朱桃椎,蜀人也。澹泊无为,隐居不仕,披裘带索,沈浮人间。……织芒屐,置之於路。见者皆曰:朱居士之屩也。为鬻取米。置之本处,桃椎至夕取之,终不见人。”唐.蜀人朱桃椎,为

  • 凭 (憑) 祥镇

    明洪武十八年 (1385) 改凭祥洞置,即今广西凭祥市。永乐二年 (1404) 升为凭祥县。

  • 王制考

    四卷。明李黼(生卒年不详)撰。李黼无锡人。本书采古代经史中有关制度的部分,以《周礼》、《礼记》、《春秋》、《左传》、《国语》中凡属先王之法类编于前。以《史记》,《汉书》以下凡属后世之法类编于后。统为七